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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燃料費繳了?監理站:請速繳納,節省荷包!

by 勁報 - 2019-12-26 01:47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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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還未繳納今(108)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注意囉!臺南監理站表示,108年度之自用車及機車燃料費催繳通知書已在今年11月份底以雙掛號寄發給車主,限繳期限為108年12月31日,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罰鍰外,欠繳費額後續將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車主除可能面臨被查扣帳戶存款、扣押薪資所得外,也可能遭到名下的動產或不動產被查封拍賣的結果。 臺南監理站表示,車主可持燃料費催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臨櫃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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