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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法律是講證據,不是編劇!

by i-Media愛傳媒 - 2019-10-29 05:20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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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當過律師、立委、縣長、現在貴為行政院長,最近他的斜槓人生又多一個身分,叫做編劇。 我真的懷疑蘇貞昌學過法律,法律是要講證據的,憑什麼陳同佳要來台自首就是違反人性,背後就有北京的陰謀? 又憑什麼因為陳長文是馬英九的好友,因為理律事務所是陳長文合夥的,而理律律師有去香港見陳同佳,因為馬英九為被害人哽咽,所以從中牽線的管浩鳴牧師居然變成「牽猴仔」?又為什麼陳同佳要來投案這件事,居然裡面藏有「魔鬼」還有「魔鬼的魔鬼」? 法律講證據,不是用編劇,用推論得來,請問上述指控證據在哪?一般庶民可以當編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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