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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男子林克穎酒駕撞死黃姓送報生後潛逃蘇格蘭,蘇格蘭高等法院月前宣判不引渡他回台受審確定,法務部今天證實,因蘇格蘭司法部不提上訴,引渡案已確定。
林克穎2010年撞死黃姓送報生,卻潛逃蘇格蘭,判刑4年定讞,台灣與英國於2013年10月16日簽署引渡備忘錄提出引渡請求,林克穎隨即被英拘捕。
蘇格蘭地方法院2014年6月11日判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回台服刑案經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2016年9月23日以台灣監獄條件不符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要求,駁回引渡請求。
後來,蘇格蘭檢方代表台灣上訴,英國最高法院於2017年6月28日將全案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今年6月6日,蘇格蘭高等法院合議庭以判決林克穎上訴有理由,不必引渡回台。
法務部認為,本案只有蘇格蘭司法部有權提出上訴,研議有無可能促請蘇格蘭司法部上訴,以爭取引渡林克穎。
法務部官員今天證實,今年7月接獲蘇格蘭司法部不上訴的決定;官員說,儘管台北地檢署另以林克穎違反移民法請求引渡,但因非屬備忘錄範圍,又被英國法院駁回確定。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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