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C 行者嚴選官方網站
App

她買房5個月卻收15個月稅單 稅務局:沒算錯

by ETtoday新聞雲 - 2026-04-24 10:06 5239 Views

站內預覽

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

記者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近日一名林小姐來電表示,自己是在今年2月初才購買取得新成屋,持有該屋僅5個月而己,為什麼收到今(115)年期的房屋稅單上面課稅月數會是15個月?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自113年7月1日起課稅方式由「按月課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亦即當日房屋持有人為該年期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由於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之房屋,因已超過該年期之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即每年2月末日),該期間之房屋稅將併入次年期課徵,並以次年期之...

其餘內容請前往來源網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