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LOGO
App

縣市長擬參選人專戶經許可 25日起可收政治獻金

by 中央社 - 2026-04-21 13:21 5239 Views

站內預覽

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地方大選將於11月28日投開票,監察院今天宣布,直轄市長、縣市長、議員、鄉鎮市區長等擬參選人自25日起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後,得開始收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日前1日;另外,鄉鎮市區民代表、村里長等擬參選人則於8月20日起開放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