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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潘恒旭「人品差」勝訴 高院認證馮光遠免賠

by 中國廣播公司 - 2019-12-26 12:31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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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潘恒旭「人品差」勝訴 高院認證馮光遠免賠

作家馮光遠今年元月在臉書評論前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人品太差」、「騙吃混喝」、「擅長招搖撞騙」,潘恒旭一怒告上法院,求償2百萬元。台北高等法院今(26)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見解,判決潘恆旭敗訴,馮光遠依舊不用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馮光遠1月8日在臉書寫下「此人(指潘恆旭)曾經是『給我報報』的外圍分子,幫我談過一兩個案子,可是後來被我踢走,人品太差…,如果一個人擅長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哈」,「他騙吃混喝,都是踩在其他人的肩膀上,霹靂就是一例,明明只是霹靂公關,搞得好像霹靂的成功,是靠他的推廣,喧賓奪主」。

對馮光遠的批評,潘恆旭認為造成他名譽受損,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即使被告,馮光遠仍不改立場,受訪時公開批評這個人人品甚差,遲早會出事,後來是不是出了很多事?大家都看得出來。馮光遠說,到現在還是很堅持當初對潘恆旭的評價。

全案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馮光遠基於一定根據陳述事實、表達意見,言論自由保障應優先於潘的名譽權,判潘敗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維持原審見解,馮光遠依舊不用賠錢,仍可上訴。

對於向馮光遠求償官司兩度吞敗,現已轉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活動總監的潘恒旭,目前尚無回應。(圖:潘恆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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