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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涉妨害名譽 韓競辦再告7案

by 中時電子報 - 2019-10-08 04:10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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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涉妨害名譽 韓競辦再告7案
旅美藝人張琍敏(右)代言高雄市觀光業後,因在臉書發文,遭總統府祕書長陳菊自訴涉嫌加重誹謗,張琍敏7日出庭應訊,表示返台支持韓國瑜。(陳君瑋攝)

由於名嘴黃光芹從今年6月14日起,透過臉書強烈汙衊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及其家人的人格,已嚴重詆毀名譽,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委請律師蒐集證據後,決定針對其中的7篇PO文,昨委任律師到高雄地檢署對黃光芹涉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7案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韓競辦鄭重向黃光芹呼籲,應該公開澄清道歉,並立即停止不負責任的不實言論,否則將持續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遏止社會歪風。

除了昨提告外,韓國瑜8月間也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控告黃光芹、民進黨前立委賴坤成2人一再在臉書、政論節目上「黑韓」,其中黃在臉書PO文「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韓認為內容不實涉嫌妨害名譽。北檢為釐清韓告訴內容及範圍,昨首度以告訴人身分傳喚韓開庭,但韓未到,僅由律師到庭陳述。

此外,藝人張琍敏今年初在臉書發文「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總統府祕書長陳菊提自訴控告張,張昨出庭稱出於善意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堅信法官會保障她的言論自由。法官諭知下月11日宣判。

張琍敏表示,政治人物的操守及能力本應受到社會的批判及評價,身為政治人物應有雅量接受批評,而非對於手無寸鐵的人民進行司法追殺;她這次回國除了是慶祝國慶外,也是特地回來支持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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