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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 魏應充判刑合計5年9月須入監

by 中央通訊社 - 2019-11-06 19:22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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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6日電)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劣油案,二審判刑15年。最高法院今天將45罪發回更審,另駁回26罪的上訴而告確定;確定部分,魏應充7罪刑度合計5年9個月,另有19罪得易科罰金。 魏應充判刑確定而不得易科罰金的7罪刑度,分別為11個月、11月、1年6月、7月、7月、8月、7月,合計5年9月。實際執行刑度將由檢察官另外向法院聲請應執行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二審判決僅可認定魏應充知悉頂新向大幸福收購的油脂屬欠缺可供人食用品質的原料油,時間點為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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