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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精舍命案一審判刑12年 高院裁定王薀羈押3個月

by 中央社 - 2026-06-03 21:01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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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3日電)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北市精舍命案,一審判刑12年。案經移審,高院今天開庭訊問,在押中的王薀稱身心無法負荷,盼獲交保,但法官認為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