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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阿龍(化名)邀約女網友小萱(化名)到KTV喝酒唱歌,沒想到期間卻對小萱強吻、搓揉胸部,讓對方不甘羞辱提出告訴。高雄地院審理後,考量阿龍犯後態度尚可,且與小萱以30萬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阿龍與小萱2018年7月7日在網路上認識,隔天雙方約喝酒唱歌,沒想到阿龍居然唱著唱著露出狼性,在包廂內違反小萱意願,強行親吻臉頰、嘴唇,還伸手進衣服內撫摸搓揉她的胸部,直到對方奮力掙開才停手。
小萱立刻前往警局提告,嚇得阿龍趕緊登門道歉。阿龍在調解時,當場拿出24.5萬現金希望能夠獲得小萱的原諒,也在過幾天匯款5.5萬,總計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龍自2007年12月入伍至今已服役將近12年,卻僅為了滿足私慾,違反他人意願做出猥褻行為,侵害小萱的身體自主權,惟念犯後坦承犯行,與小萱達成和解,因此從輕量刑,依強制猥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