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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姊聲請「輔助宣告」 北院證實已收案

by 鏡報 馮茵 - 2026-05-22 16:23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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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妻子周美青、姐姐馬以南向北院聲請輔助宣告。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妻子周美青、姐姐馬以南向北院聲請輔助宣告。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創辦的文教基金會財政紀律延燒,妻子周美青、胞姊馬以南21日相繼發表聲明,聲明中坦言馬英九需要醫療照護,盼他能真正退休、安享餘年。據了解,馬以南已於15日遞狀,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北院收案後於本周分案。

周美青12日率先發布聲明,內容指出「本人身為馬英九先生的配偶,為使英九日後之醫療需求及照護有妥善之安排,本人與包含馬以南女士在內之其他瑪家親屬已有共識,委請馬以南女士擔任主要之執行者,且於必要時得代表馬家親屬對外為適當之說明,謹以此書面表明本人之意。」

同日,胞姊馬以南也以馬家名義發布聲明:「馬前總統任公職四十餘年,為國家社會貢獻服務,一生清廉,自律自持,奉公守法,眾所周知。家人希望他能真正退休,安享餘年,基金會事務全數交由董事會處理。對於現在與過去所有與馬前總統結緣共事的同仁與幕僚,馬家人永遠感念他們誠摯盡心地付出。」

但馬英九本人則透過聲明反駁,他表示,妻子周美青及大姐馬以南,昨晚出於愛護之心發出之聲明,因事先未經他過目同意,對此他深感錯愕與遺憾。

馬英九鄭重表示,絕不能由馬以南安排或執行他的醫療等個人事務,也不能由她代表馬家親屬發言,更完全不能同意馬以南的主張,將馬英九基金會事務,全數交由現任的董事會成員處理。

什麼是輔助宣告?

根據《民法》規定,「輔助宣告」是為了協助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導致表達與判斷能力「顯有不足」者所設立的制度,相較於監護宣告,受輔助宣告的人仍保有大部分行為能力,可自行處理日常生活事務,只有在處分不動產或重大財產等特定行為上,須經輔助人同意以保障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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