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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美髮助理,幫商界貴婦洗頭時,不慎刮傷貴婦額頭,傷口長2.5公分、寬0.2公分,雙方簽下和解書,約定賠償6000元,沒想到貴婦反悔提告,揚言要退還和解金。法官審理後認定,助理雖然涉犯過失傷害罪,但最終判免刑,還在判決中痛斥告訴人,不該揮霍刑事司法資源! 美髮工作業者,戴著手套,小心翼翼用指腹,幫顧客洗頭,就是怕指甲刮傷顧客,引發消費糾紛。不過,再怎麼小心總是有意外,一名美髮助理,不小心刮傷了貴婦顧客額頭,儘管傷口非常輕微,長2.5公分,寬0.2公分,還是挨告,上了法院。 美髮店副理蘇郁芳:「我們是避免說,我們在按摩的時候的話,去撞到我們旁邊的這個洗頭台,所以我們是稍微,是把它做個固定的動作,然後因為有泡泡的關係,所以不小心,就是在滑的時候的話,就是揮到了(額頭)。」 當事店家回應,助理是無心之過,而且事後也尋求和解機會,雙方原本簽下和解書約定賠償六千元,不料,顧客反悔,還是提告美髮助理。 美髮店副理蘇郁芳:「我們也很疑問(疑惑),就是明明已經和解完了,為什麼還要提告,就是有點浪費社會資源。」 法官審酌傷口輕微加上雙方已經和解,痛斥告訴人不該揮霍司法資源。(圖/民視新聞) 民眾:「(你覺得這種事情有必要上法院嗎?)沒有必要。」 民眾:「小題大作,因為已經和解了,你不原諒對方,你就不要跟人家和解啊。」 其他顧客也替助理抱不平。雙方消費糾紛鬧上法院,助理坦承犯行,也表示簽了和解書賠了六千元,但顧客卻在法庭上主張,因此事心生恐懼,不敢再去髮廊,不願和解,並且表示要退還和解金,提告過失傷害。法官認為,傷口相當"輕微",告訴人"毀約"情事明確,應為"消費糾紛"非重案,不該揮霍刑事司法資源,最後判美髮助理免刑! 當事店家解釋,助理的手因為泡泡滑動,不小心揮到顧客額頭。照片中非當事顧客。(圖/民視新聞) 美髮店副理蘇郁芳:「(法庭上)她就說她身心,受到什麼刺激什麼的睡不著,說真的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妹妹也是很,身心也是受到很激烈的,她也是沒有辦法好好的,去幫客人服務。」 美髮助理一個不小心刮傷了顧客,有形的傷痕會好,但助理留下前科的心理傷痕,可能久久難以平復!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