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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就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陳長文,可能替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辯護,批評是「魔鬼中的魔鬼」,引起律師界反彈。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合理事長李慶松表示,他尊重蘇揆發言,但從律師身分,蘇的批評「言重」且扭曲律師任務;伯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郭力菁律師更指出,蘇揆是學法律的,不該為選舉硬扯政治。
李慶松說,《律師法》第1條明白揭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再者,陳同佳涉犯殺人罪,依《刑事訴訟法》屬重罪須強制辯護,即使被告沒選任辯護人,法院都須指派義務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
郭力菁說,蘇院長硬要把一件強制辯護的案件跟政治掛勾,太泛政治化。她指出,陳如果來台接受審判,本來就要給他一個公平審判,要有律師,且從人權、法律角度都需要,不可因現在台港關係微妙,就讓他接受與一般人不同程序。郭強調,蘇揆學法,完全知道法律制度,更不該因律師為殺人犯辯護,就冠上魔鬼之名。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在臉書反問執政黨,如果陳同佳不「自願」投案,你們能想出點子抓他?他呼叫當年的謝長廷,因有位理律律師曾對他們說:「當年如果陳進興點名的是我,我不知自己敢不敢去,所以謝長廷當時舉動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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