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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修法 電子煙製販最高7年徒刑、持有罰10萬

by 中央社 - 2026-06-25 13:03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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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高華謙台北25日電)為加強菸害防制及遏止毒駕,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將以刑罰處罰,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持有、使用電子煙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