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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上班?雇主應給假或加給薪水

by 華視新聞 - 2020-01-06 17:15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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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照片) 投票日1月11日將近,許多行業可能必須堅守崗位,而根據《勞基法》規定,當天應為假日,雇主除了不能阻止員工投票,當天也應為放假日,因此若要上班,必須要「加給」薪資,意思就是該以「加班」看待,而且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投票權僅當天能行使 雇主不能妨礙員工投票 投票日接近,勞工可能會疑問「上班是否會有加班費」,甚至有人提問勞動部「投票日是否可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使勞工出勤工作無須加給工資?」,對此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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