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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時執行律師業務 前法官判罰俸1年

by 中央社 - 2026-06-22 13:01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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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前台南地院法官施志遠任職期間提供其他律師法律意見及代撰書狀,或有轉介案件並獲報酬等執行律師業務行為。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決施男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