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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抵用券回收未過半 政院:延長使用期限至明年一月底

by 新頭殼 - 2019-12-04 12:44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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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圖:謝莉慧/攝(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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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4)天表示,由於業者及民眾對於夜市抵用券反應熱烈,期盼使用期限延長,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後,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延長使用期限到明年1月底。

經濟部為響應擴大國旅秋冬遊補助方案,自9月16日起發給自由行旅客補助每房200元的夜市抵用券,全台共有83處夜市、超過7000家旅宿業者可以使用,至今已發放585萬張,至2日為止,回收近200萬張。

據經濟部統計,在全台83處合法夜市中,以花蓮東大門夜市回收近20萬張,榮登全台夜市抵用券的消費王,其次,則是高雄市六合夜市及嘉義的文化路夜市,目前預估已帶動1.5億元消費。

Kolas今天表示,經濟部目前已發出585萬張夜市券,原定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底,但由於眾多業者與消費者要求,因此將使用期限延長到明年1月底,可以一路用到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她強調,此政策並未加印夜市抵用券,也未額外增加新預算,僅是延長使用期限,符合業者和消費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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