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C 行者嚴選官方網站
App

鄉長收賄20斤烏魚胗 判刑7年半又被撤職

by 自由電子報 - 2020-02-27 16:41 5239 Views

站內預覽

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

前雲林縣口湖鄉長蔡永常被依貪汙罪判刑七年半,今日再被撤職。(資料照)〔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蔡永常擔任雲林縣口湖鄉長期間,涉嫌收受珍貴的烏魚胗20斤,親自裁示錄用林姓男子成為正式清潔員,被認為有對價關係,台南高分院日前依貪污罪判他7年半徒刑,公懲會27日再判他撤職,停止任用3年。 監察院的彈劾文指出,蔡永常自2010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擔任雲林縣口湖鄉鄉長,依地方制度法第57條第1項前段規定,對外代表口湖鄉,綜理鄉政,卻於2016年間收受鄉民交付的烏魚胗20斤,作為其裁示錄用林男成...

其餘內容請前往來源網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