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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腦傷被安置他才知多個媽 還得付機構安置費

by 中時電子報 - 2019-12-20 18:29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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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謝瓊雲攝)桃園縣陳男5歲後就跟著父親一家搬至桃園生活,父親1994年過世後他就與養母相依為命,前年收到彰化縣政府公函才知生母失能,要他補繳安置費;他先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申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彰化地院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判決陳男仍需分攤給付12萬餘元的安置費用。 根據判決書,62歲廖婦罹患慢性精神障礙,2016年1月27日意外昏倒,送醫發現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緊急手術後,失去自理、溝通能力,而被社會處緊急安置在機構,並發文通知其江姓姐弟及陳男3名子女,出面討論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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