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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研究生於2017年,在網路上看到看到一名交通大學吳姓男研究生在找英文家教,她前往應徵,但對方以「觀看教學環境」為由,拐騙她到其租屋處。吳男帶這名家教到租屋處後,就將門反鎖,對女子做出揉胸、襲腰等性搜擾動作,女子激烈反抗,吳男卻強壓住她說:「妳現在這樣反抗,反而讓我有反應了知道嗎?」直到女研究生狠咬吳男臉頰到對方血流滿面,才趕快逃出報警。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1年4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0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這名吳男在網路貼文,說明要徵英文家教,後來與上門應徵的女研究生,兩人先到一間咖啡館試教。後來見女研究生沒了戒心,吳男便以「查看教學環境」為理由,邀約女研究生回租屋處察看環境。結果女子不疑有他,當晚就跟吳男回到他的租屋處。
沒想到,吳男一與女研究生進門,他就突然把大門上鎖,開始挑逗女方,一下問「妳今天有化妝?」、「妳有染過頭髮嗎?」開始對女生上下其手,撫摸女研究生的肩膀與頭髮。女子當場嚇壞,一邊躲一邊斥責吳男,沒掉吳男竟強壓住女生,對她說:「妳讓我抱不就沒事了,妳現在這樣反抗,反而讓我有反應了知道嗎?」
後來吳男對女研究生又揉胸又揉腰,進行猥褻的性騷擾動作,女研究生狠咬吳的臉部反抗,把對方咬得滿臉是血,並用手機向男友求救,才成功脫困。事後女研究生對吳男提告強制猥褻罪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吳男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是女研究生知道他家境優渥,才藉由應徵家教接近他,但被他拒絕,才設計出這套遭他妨害自由及強制猥褻的情節,但法官調查後,發現女研究生與其男友證詞一致,且被猥褻試後,也沒有對吳男勒索錢財,認定吳男有犯罪事實,審酌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吳有期徒刑1年4月;民事部分,必須賠償女方精神慰撫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