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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納管車輛拖救業 強索費用可重罰百萬元

by 中央社 - 2026-07-24 17:27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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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4日電)拖吊消費爭議頻傳,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全面納管車輛拖救業,明定車輛拖救業提供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未載明的費用,無請求權,亦不得於契約簽訂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