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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 嘉縣農地填土未符農用適合土壤 須合法申請以免受罰

by 自由時報 - 2026-06-03 17:25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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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落實營建產出物全流向追蹤機制,全程追蹤產生、處理到最終去向,確保流程合法且有效利用。115年起電子聯單需登載土地用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核准文號等資訊。嘉義縣農地填土,須符適合供農業使用且種植農作物之土壤,未經申請直接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將受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