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預覽
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
彰化縣一名必須「居家檢疫」的十九歲女子,涉嫌違反十四天內不得外出規定,外出趴趴走,北斗警分局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通報後,立即比照偵辦「重大刑案」的作為,指派轄區的埤頭分駐所員警「全副防疫武裝」展開查察,才順利尋獲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經依法辦理後將開告十萬元的罰款。
這名十九歲的胡姓女子表示,並沒有到處趴趴走,只是前往男友的家中;然而,還是違反「居家檢疫」不得任意外出的法令規定,依法移送並裁罰。
北斗警分局長謝錫釗並以此事件為例,呼籲民眾,值此防疫期間,全民務必要配合防疫措施,否則可能害人又害己!
(翻攝:李河錫)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