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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印尼新住民17年前透過介紹與家中經營汽車旅館的吳姓男子結婚,兩人先後離婚3次,卻仍同住一起,王女自覺與夫家相處不睦,與女兒也互動少,加上在汽車旅館工作遭同事責罵,長期認為被輕視,去年12月間暗藏水果刀,刺死睡夢中的前夫與14歲女兒後到派出所自首。彰化地院審酌,王女手段兇殘,但經鑑定她的精神疾病未獲良好控制,與夫家關係惡性循環,依殺人等罪判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0歲王女2002年與吳男結婚,因想寄錢回印尼娘家貼補家用,到夫家經營的汽車旅館工作,從事房務清潔,但她陸續覺得遭監視、跟蹤,懷疑丈夫與同事有染,夫妻經常爭吵,雖曾在家人陪同下到醫院就醫,但王女認為自己只是失眠問題,未持續服藥。
王女與吳男因工作、女兒教養、生活習慣、公婆相處等方面常爭執,去年11月間先到大賣場買了一把水果刀藏在三樓房間抽屜,12月7日凌晨兩人爭執後她持刀睡夢中的吳男腹部、胸部猛刺,吳男驚醒負傷想逃往2樓向父母求救,王女還追上砍吳男後背,她又想到女兒平時不聽自己的管教,偏愛父親,便又持刀進到女兒房內朝睡夢中的女兒胸部、腹部捅刺,父女倆分別身受19刀、17刀殺害,送醫都傷重不治。
吳男父母親目睹人倫悲劇,被害家屬具狀陳述,吳家對王女關心照顧,她卻不知感激,把小事、摩擦無限放大,甚至殺害前夫、女兒,人神共憤,希望王女被判死,被害家人擔心王女若未被判死,將來出獄可能再犯,擔心性命安全堪憂,日夜活在恐懼中。
法官考量王女固然可惡、凶殘,但與吳男認識不到一周就結婚,幾近陌生的兩人一起生活,加上異國婚姻雙方語言、文化背景、社會傳統不同,須付出更多努力融合,但雙方沒有這樣的認知,王女隻身在台婚姻受挫不易宣洩,又經鑑定認知功能有邊緣障礙,夫家雖無惡意對待,但未獲控制的精神問題因工作、生活與人際種種壓力讓雙方關係惡性循環,導致無法轉圜的結果,殺害吳男部分依法處有期徒刑15年,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2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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