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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廣播電視法 放寬政府間接投資持股上限至1%

by 中央社 - 2026-08-04 09:45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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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4日電)現行「黨政軍條款」禁止政府、政黨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間接投資廣電事業,從持有1股都不行,放寬至上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