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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號槍擊要犯陳勇志翻案成功 逆轉輕判20年定讞

by 中時電子報 - 2020-02-10 11:09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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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照片頭號槍擊要犯陳勇志1998年在台南路易13KTV持槍掃射造成2死2傷,去年最高法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檢察總長認為案件爭訟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為他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逆轉改輕判20年確定,他因另遭判處2個無期徒刑,不會影響執行期。 49歲陳勇志,1997年犯下金錢豹夜總會槍擊案造成1死,隔年他到台南路易十三KTV喝酒,因同包廂友人被毆打他開槍掃射致2死2傷,不久,他又到台中普羅酒店持槍掃射100多發子彈,造成1死1傷。 4個月內犯下3起槍擊案造成4死的陳勇志,2000年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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