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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20箱口罩 新莊某藥局遭檢調偵辦

by 聯合新聞網 - 2020-02-03 16:48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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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新莊某藥局囤積超過20箱口罩,且一盒50片售價350元,被檢舉哄抬價格、囤積口罩,新北消保官、調查站今上午進行調查。新北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此案檢調偵辦中,不過目前中央針對價格、囤積並未有明確規範,呼籲中央儘速公佈,讓業者民眾都能避免觸法。

新北法制局長黃怡騰說,行政院已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刑法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若業者囤積或哄抬物價,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百萬元,若消費者出現囤積狀況,也同樣觸法。

王治宇指出,新北目前接獲6件哄抬價格、囤積口罩的檢舉案件,其中新莊某藥局大量囤積口罩,但口罩卻無衛福部編號,外包裝卻標示醫療用口罩,且每片口罩販售7元,檢調已介入調查。

王治宇表示,該藥局販售的口罩並非是行政院公告的口罩,但口罩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商品標示法,甚至觸犯刑法的詐欺罪,將交由檢調釐清後,才能確定違法事項。

王治宇也呼籲,目前中央並未有明確規範多少口罩數量才算囤積,售價多少則是哄抬物價,只能等待明天行政院消保處能儘速公告,不僅讓業者、民眾避免觸法,也能讓各地消保官稽查能有依據。

法制局指出,各縣市1950、1999、1922專業都能受理民眾檢舉案件,若民眾提出相關具體事證,消保官與衛生局、經發局積極查察,若有違法事證,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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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制局長黃怡騰(左)說,行政院已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刑法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記者王敏旭/攝影
新北法制局長黃怡騰(左)說,行政院已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刑法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記者王敏旭/攝影
新北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新莊某藥局大量囤積口罩,但口罩卻無衛福部編號,外包裝卻標示醫療用口罩,且每片口罩販售7元,檢調已介入調查。記者王敏旭/攝影
新北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新莊某藥局大量囤積口罩,但口罩卻無衛福部編號,外包裝卻標示醫療用口罩,且每片口罩販售7元,檢調已介入調查。記者王敏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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