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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配藥?賴清德也犯法!

by i-Media愛傳媒 - 2019-11-28 05:00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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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要一個知法犯法,又會將台灣帶向戰爭邊緣的副總統!報載賴清德親手為顏面神經麻痺的蘇貞昌配藥,這種友情超感人! 感謝新黨參選人第三名現任藥師公會政策長沈采穎告知此事,我不得不警告賴清德,您的配藥行為已經明顯觸法。 呼籲醫師公會應依醫師法第27條移送賴清德,並請衛福部依法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醫師法第八條: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又賴清德為蘇貞昌配藥,屬於調劑行為,依據藥事法第102條規定: 醫師以診療為目的,並具有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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