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C 行者嚴選官方網站
App

在鴻海上班的無情夫 當孩子面生活費砸妻身上

by 自由電子報 - 2019-12-23 06:18 5239 Views

站內預覽

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

無情老公在孩子面前將生活費砸妻身上,法官判准休夫!(情境照)

首次上稿 01:35更新時間 06:1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鴻海上班的陳姓男子對國小教師妻子性事需索無度,每當遭拒即暴力相向,或辱罵孩子不給生活費等奧步洩憤,妻子只得委屈地滿足其性慾來換生活費,到後來陳男竟當著兩個孩子面前,把錢跟提款卡丟在妻子身上,林女憤而帶孩子們離家出走並向新竹地院提告休夫,法官判准並判陳男應付給妻子剩餘財產差額473萬元。

結婚15年的林女指控,婚後育有2子女,她辭去小學老師,成為全職家庭主婦,每日為照顧子女與打理家務早已疲憊不堪,先生卻未體諒,竟以她整天在家最是清閒為由,在性事上需索無度,若她以疲累為由拒絕,先生就嘮叨不休甩門而去,且拖延給她生活費。

等孩子年紀稍長,陳男就將怒氣出在孩子身上而無故吼罵,她心疼子女只能屈就滿足先生的性慾要求,藉以換取子女免遭父親痛罵以及按時給付生活費,為此她深感人格尊嚴受辱以及羞愧失望,精神上承受莫大壓力與折磨。

林女說先生曾對她丟拖把、將她推倒在地,經新竹地院核發保護令,還曾拿曬衣桿打小孩,或強迫對乳製品過敏的兒子吃乳製品,2007年起每月只給她1萬元,要她每天早晚準備四菜一湯且不得有隔夜菜,事後更以買地為由,不給生活費且挪用子女的教育基金,後來竟將生活費當著孩子的面,丟在她身上,或在子女面前將提款卡丟在地上要她撿。

林女說先生限制其社交生活,不讓她出門,她曾因未知會先生出門,被反鎖在門外。她實在無法再承受這樣的生活,決定去年暑假帶2個孩子回娘家定居,並訴請休夫。

陳男否認家暴,還說「經本次爭執後,已『略能』探知妻子的感受」、「夫妻間因細故爭吵在所難免」,希望能破鏡重圓。

法官調查,陳男不否認曾將生活費丟在妻子身上,加上緩給生活費,足以引起妻子對於家庭經濟不安定的恐懼,嚴重動搖夫妻間互信互愛的婚姻基礎,且妻兒分居迄今彼此陌生以對,甚少互動,顯見夫妻感情淡漠,陳男嘴上雖說不願離婚,客觀上卻無挽回妻兒的具體作為,實難期望分居後夫妻仍有同財共居的可能,因此判准離婚。

此外,法官依林女要求,將2個孩子的監護權都判給她,陳男另需付2名子女每人1萬8千元扶養費到孩子20歲為止,在剩餘財產分配部分,法官調查陳男年薪超過200萬元,財產超過2千萬元,法官再判陳男應付給妻子剩餘財產差額473萬元。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