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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科長以上主管任期不超過6年、3年就要輪調

by 自由電子報 - 2020-02-12 20:47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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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要求主管任期滿三年就要調動,上限則為六年。(記者謝武雄攝)[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主持市政會議,聽取人事處人事輪調計畫專案報告後表示,科長以上主管職原則3加1年就要調動,6年強制調動,「公務員不能一直只做一件事,會讓經驗值萎縮」,也請各局處首長、公司董事長去了解各主管任期狀況,讓公務員有更多歷練,原則上9月前完成輪調。 鄭文燦說,市府公務員約六千多人,未來科長以上主管同一職務任滿3年,可彈性緩調1年,原則4年以上就要輪調,天花板以6年為限,就像是警政署早期有6年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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