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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佐理員涉偷拍 二審判33罪各2至7月徒刑

by 中央社 - 2026-05-14 16:06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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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新北地院駱姓佐理員涉在法院茶水間、辦公室及廁所裝設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等隱私影像。二審今天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33罪,分別判處2月至7月不等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