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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的錢叫廠商先幫炒股 他不認罪被重判

by 侯柏青 - 2026-07-20 09:46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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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核二廠副廠長曾文煌,任內收賄還記錄在廠商筆記本裡,日前二度被收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時任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利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曾文煌將收取的220萬現金藏放在家裡天花板,朱允中則將80萬元賄款交由廠商代買股票,兩人和業者、廣承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被起訴貪污罪。一審台北地院判決出爐,曾文煌認罪輕判7年、褫奪公權4年;朱允中不認罪重判9年、褫奪公權4年;郝致衡判1年6月、褫奪公權2年,附條件緩刑4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可上訴。 但曾文煌涉案不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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