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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保》律師︰撞他車要先走 可留聯絡方式、報案

by 自由時報 - 2026-06-12 05:30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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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發生機車騎士撞倒路邊機車,雖留下三千元與紙條,仍遭警方依肇事逃逸開罰事件,專家與警方提醒,留錢不等於完成法定通報義務,若遇類似情況,最保險的做法是立刻撥打一一〇報警備案,若真有急事需離開,也應留下明確聯絡方式,避免衍生行政裁罰與後續爭議。
律師余韋德說明,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