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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踩破損水溝蓋仆倒傷 二審判三重區公所賠138萬

by 中央社 - 2026-05-26 20:39 523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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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6日電)7旬游姓婦人110年底行經新北三重六張街時,踩到破損水溝蓋仆倒受傷,提告請求國賠。一審判三重區公所應賠償新台幣315萬餘元,二審今天改判應賠償138萬餘元。游婦可上訴。